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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改革 是否具有湘潭特色?

来源:湘潭在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测绘服务效能,最,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4部门联合发布了《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8月6日起正式实施。此举为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规范、标准,将进一步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领域涉及测绘工作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湘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下了“加速键”。

“三测合一”升级为“多测合一”

早在2019年12月底,湘潭市就施行了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即由一家同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地籍测绘、规划测绘、房产测绘服务,并分别按相关技术标准向相关行政审批机关提供统一的测绘数据和成果。“这里说的‘三测合一’,是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三个子测绘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随后,省里相继出台了《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启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领域“多测合一”改革,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结合湘潭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在“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实行“多测合一”。“多测合一”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测绘业务,分别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一个测绘事项原则上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后续各阶段测绘直接利用前阶段成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台联审”。

这样一来,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原有的14个测绘事项,将整合成4个综合测绘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保守估计,实施“多测合一”可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测绘时间、费用分别下降50%、30%,企业的成本随之大幅降低。

注册测绘师签字的项目将终身追责

湘潭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改革,是否具有湘潭特色?

《管理办法》不仅在第十三条中明确了测绘机构的职责, 测绘机构应严格按照测绘规范、标准组织测绘生产,坚决落实测绘成果“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测绘成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测绘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而且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还规定了注册测绘师的职责,明确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市本级“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负责制(测绘机构无注册测绘师的,暂缓两年执行)。“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须注册测绘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更重要的是,将对注册测绘师签字的项目实行终身追责,注册测绘师签字的项目成果质量被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的,将计入注册测绘师个人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是加强‘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湘潭市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推出并实行“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注册测绘师签字终身追责制的地市。

推行全流程网上办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还提到,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的“多测合一”业务委托、受理、审核、成果确认、评价等,均在湖南省“多测合一”公共服务台(湘潭市)中运行,严格落实“全流程、网上办”。其中,“多测合一”成果可作为建设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同时可作为基础测绘成果库实时联动更新的基础。

另外,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如有需要,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查询和申请使用“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实现数据共享,能有效避免重复测绘和投入。

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改革,打破了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壁垒,避免了重复测绘、多头测绘,大幅压减了工作环节,降低了企业成本,是湘潭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

关键词: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升测绘服务效能 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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