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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绿地种菜 生活中这些常见的事侵权吗?一起来看看

来源:颍州晚报  

大家都说,“远亲不如邻”,邻里关系十分重要。装修房屋时为了最大化利用空间不顾邻居反对将入户门朝向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私自在楼道安装监控;在小区绿地种菜……生活中这些常见的事侵权吗?一起来看看。

●邻居在楼道安装监控,侵犯别家人隐私

市民王女士家住在阜城一小区5楼,是步梯。此前,家住3楼的邻居在自家门上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楼梯。前几天,他又在3楼楼道拐弯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王女士发现,上下楼只要经过时就会发出“嘀”的声音,自动拍照。“他在自己家门上安装监控还勉强可以理解,但在楼道安装,就能通过监控掌握每家人出入时间、访客来往等,感觉隐私被窥探。”

说法:安徽皖航律师事务所梁勤勤介绍,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的侵害隐私权的活动,包括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拍摄他人的私密活动。“邻居在公共走道安装监控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王女士的私密空间及日常生活等私密信息,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王女士的隐私权;邻居安置摄像头的本意虽然可能是为自家安全,但所有的权利都应在合理的界限内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

●擅自更改入户门朝向,被判恢复原状

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邻居擅改入户门朝向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年七旬的李某与刘某、张某系同一小区同一楼层的邻居,小区交付时,两套房屋的入户门均为朝内开。刘某、张某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因房屋系小户型,设计师出于最大化利用面积的考虑,将入户门设计为朝外开。

李某认为刘某、张某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在入户门向外全开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共通道狭窄影响其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故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张某将房屋入户门恢复成朝内开。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将门恢复原状。

说法:“房屋交付时入户门是朝内开的,想要对入户门朝向进行改动,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梁勤勤说,《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台的疏散宽度。《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此外,《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就要求人们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睦邻友善,互利共赢,反对损人利己,充分考虑相邻权利人的生活方便,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便利。发生纠纷时,相邻各方要保持忍让和克制,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本案中,李某年七旬,对安全有更高的要求。刘某、张某作为邻居,在处理相邻关系上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公共绿地上种菜,侵犯他人权益

 

此前,湖北武汉某小区部分居民在一楼圈占公共绿地种菜,破坏了小区环境,甚至施了农家肥,污染空气。最终,经过城管部门、物业的联合行动,将种菜的绿地进行还原。

说法:梁勤勤介绍,根据《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小区的公共绿地不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因此,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并非由某一业主专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此外,《民法典》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根据该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由业主表决同意后,才可以在公共绿地上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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