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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鼓励引导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 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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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国家相关部署要求,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落实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强化“5个一批”,鼓励引导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等因素要求调整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及时补充社区工作力量。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有志热心服务群众的高校毕业生,支持地方政府阶段开发使用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岗位,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在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的同时,鼓励引导各类社区服务组织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人员,并按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开发就业见岗位募集一批。《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百万就业见岗位募集计划”开展,设置符合当前经济社会需要和大学生就业实际的见岗位,并积极增加本地知名企业、社会组织见岗位容量,广泛动员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岗位见

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带动一批。《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岗位容量。鼓励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组成社区创新团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

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储备一批。《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设立社区实实践基地和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引导在校大学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了解社区、热爱社区、扎根社区,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本领。

《通知》还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各负其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和保障,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哈尔滨日报记者 杜菲菲)

关键词: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城乡社区就业 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 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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